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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起的第十天,他烧了我的身体 | 活着

2017-09-15 冯海泳 活着


这是《活着》栏目第690次推送


因为一次口角,桂翠的身体被男友用酒精点燃。在那一天,这位25岁姑娘对生活所有美好的想象无情地焚化。面对施暴者的胁迫,桂翠没有第一时间报警,她一度寄望于对方的假意“善良”。从2014年事发至今,桂翠在梦魇中不仅经历着伤口感染、愈合带来的剧痛,还有施暴者的欺骗,以及漫长而前途未卜的诉讼。


“你想死是不是,那我成全你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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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9月24日,是桂翠的24岁生日,结识不到一个月的男友李强(化名)提议由自己做饭为她庆生。然而在这一天,这位来自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的姑娘,没有吃上生日饭。因为傍晚的口角,李强将酒精泼撒到桂翠身上,并用打火机点燃。“不要告诉任何人,”事发后,面对大面积烧伤的女友,李强软硬兼施,一边威胁桂翠不能报警,一边假意承诺“会给你医好,给你结婚生孩子。


桂翠面部、胸颈部、腹部及部分四肢收到III度烧伤,司法鉴定显示,其伤势构成三级残疾。伤势并没有李强说得那样“三四个月就好了”,桂翠暂留在李强家中休养,却看着自己的受伤的身体开始发炎感染,状况愈发糟糕,体重一度降至40公斤以下。而那位施暴者,拿走了桂翠的手机,控制着她向外通信,甚至模仿桂翠的口吻与她的家人、闺蜜联络。


直到事发后的第48天,桂翠才找到了一次求救的机会。她趁李强短暂外出的时机,通过微信将自己的伤势照片和李强住处的定位发给了闺蜜陈芳(化名)。次日,陈芳报警,与派出所民警来到李强家中。李强曾试图阻止民警进屋,陈芳清楚地记得,当她冲进屋里见到桂翠时,两人抱在了一起。“赶紧把他抓了”,桂翠一直指着李强,腹部上还在流脓。


然而,由于错过最佳报案时机,警方已无法固定证据。桂翠只能再次回到李强家中,她和闺蜜生怕如果现在离开李强,那么他就不会对伤情负责了。李强事发的“承诺”也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崩塌,他斥责桂翠,甚至施虐于桂翠仍有感染的面部。而当李强在外结交新的女友之后,他把日常换药、擦身等任务扔给桂翠。


“眼泪都淌干了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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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桂翠报警,她的母亲王顺琴得知女儿的遭遇,她在昆明李强的住所里见到了伤痕累累的女儿。当时,这位64岁的母亲根本不知道如何处理,被动地接受来自李强在人前再一次的“承诺”,还必须在女儿装作坚强,只能背着女儿默默流泪。


直到2015年7月31日,长期缺乏照料的桂翠最终选择离开李强,随母亲回到贵州老家。她几乎不愿意接触外界,恨不得把自己全身每一处外露的身体包裹住,而不在被人看到。桂翠隐藏着伤疤,更像隐藏她的恐惧。


由于桂翠的父亲桂文兴身体不好,母女俩没有把实情告诉他,担心其因此受到刺激。但最终,桂文兴还是通过种种迹象中得知了女儿遭人毁容的遭遇,他给桂翠发去短信,“你还瞒着老爸,你这何苦?”


桂翠母女俩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。在得知实情的不到一年,桂文兴因心脏病突发离世了。当时尚在昆明养病的桂翠没有赶上见父亲最后一面。家中长辈告诉桂翠,桂文兴经常会叹气:“以后女儿怎么办啊……”


母亲王顺琴不愿看到女儿意志消沉,她开始用自己的方式疏解女儿的心理负担。王顺琴四处举债,甚至不惜向高利贷借款,让女儿接受疤痕修复手术,并在县城为开了一家照相馆,交给桂翠打理。


这家照相馆让桂翠有了一份自己的事业,她向姐夫学习了摄影技术,也拾起了曾经学习的化妆技术。尽管每月桂翠都要到昆明去接受疤痕修复手术,收入不算稳定,但这让她慢慢走出了自我封闭,重新尝试走进社会,投入生活。


因为爱美,桂翠在中学毕业后学习化妆技术。每当经过看见橱窗里的婚纱,都梦想着为新人画上美丽的妆容,这是她的梦想。事发前,她是昆明的一家影楼的化妆师,每天虽然辛苦,但也很充实。


2017年6月26日,距事发已过去了1005天,是桂翠遭到毁容后的第一次做美甲。桂翠的心伤在家人的宽慰下慢慢愈合着,她允许自己坦然接受身上的疤痕。


从2016年5月起,桂翠每月前往昆明接受激光祛疤手术,并先期预付了4万元治疗费,主要针对脸部和颈部的烧伤疤痕。经过一年多的治疗,桂翠脸部的疤痕有所好转。而桂翠希望尝试接受植皮手术,但她无法负担高昂的手术费用,移植每平方厘米即指甲盖大小的皮肤的收费从800~3000元不等。


为了节约每月来往昆明的的路费,桂翠从老家坐中巴车四小时到兴义市,随后借宿当地亲戚家,次日凌晨就坐火车前往昆明。这条最为经济的路线,要耗上桂翠一天的时间奔波在路上。


“那种痛我没法形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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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手术室内,桂翠双手交叉紧握,她需要一个多小时的治疗过程都要持续承受巨大的痛感。皮肤烧焦的气味与桂翠声嘶力竭的喊叫时刻充斥整个手术室。


一次手术结束后,桂翠的下颌处敷着纱布,她的双手依然紧紧握拳,眼角流下一滴眼泪。术后,疼痛并未消失,即使离开手术台,桂翠的身体因剧痛还在不住颤抖。


离开医院,来自疤痕区域的疼痛还在,这令桂翠几近崩溃。她半跪在路边,一手扶着栏杆,只有这样才能好受一些。每次来昆明治疗,桂翠都租住在城中村的小旅馆里,在这座城市的时间,成为了最折磨她的日子,“以前还挺喜欢昆明的,但发生这个事以后我开始害怕来这里了”。


回到贞丰县的桂翠,如今养成每天晨练的习惯,王顺琴特地叫来身边的朋友陪着女儿跑步。而桂翠也慢慢地振作起来。母女二人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法律上,希望获得公道。2016年8月,昆明警方在立案一年后以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撤案。据2017年6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书显示,因证据不足驳回原告桂翠的诉讼请求。王顺琴得知后,马上向亲戚借钱,缴纳上诉费之后继续维权。

一次梦魇般的恋爱,让桂翠自此对爱情失去了信心,她很喜欢孩子,但“我可能不会结婚了。希望我能努力赚钱然后领养一个小孩。”这样的想法放在以前,母亲王顺琴肯定会责备她,但是这位母亲已经释然,“如果一个男人对她不好,那结婚又有什么用。”


2017年9月14日,发稿前摄影师尝试联系李强,电话那头的男人在听明来意后,扔下一句“我不清楚”便挂断了电话。



救助遭遇家暴被烧伤毁容的桂翠,帮她重燃希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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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影师冯海泳近年始终关注家庭暴力受害者。2016年,他的摄影报道《家暴,一场血色的噩梦》讲述了十位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性的故事。而她们,只是冰山一角。

在中国,有四分之一的妇女遭受丈夫虐待。当第一次巴掌落下时,她们选择了忍耐,悄悄隐藏起疤痕,继续伪装平静的生活。然而隐忍并没有换来暴力的停歇,变本加厉的伤害下,伤痕累累的女人们早已流光了眼泪。有人逃跑,有人杀死了丈夫,还有更多人在黑暗中继续沉默。


点击图片观看摄影报道《家暴,一场血色的噩梦》



26岁的桂翠在老家黔西南地区里算是“晚婚”了,家里朋友都在催她赶紧嫁人。从2008年算起,桂翠离开老家只身来到昆明已经6年了。当年她为了学习化妆来到这里,也如愿在昆明一家比较知名的摄影工作室里当化妆师。

2014年,桂翠终于有了恋情,她通过社交软件去认识了李强。回想起来,桂翠其实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这个男人,但面对他的狂热追求和“晚婚”的压力,桂翠没有拒绝。

半推半就地,在这一年的9月,桂翠成了李强的女朋友。


“不要告诉任何人!”

2014年9月24日,是桂翠的生日,李强表示由自己做饭为她庆生。然而在这一天,这位来自贵州的25岁姑娘,没能在男友家里吃上生日饭。

傍晚,桂翠因为来了例假而感到身体不适,她不喜欢李强还试图与自己调情。口角从这个点开始爆发,李强反锁了房门,把桂翠扔到床上,压在自己身下。桂翠本能地反抗:

“今天我死都要回去。”

“你想死是不是?好,我成全你。”

李强突然从床头柜拿出一瓶酒精,泼撒到桂翠的身上,然后脱下身上的T恤,用打火机点燃。桂翠的身体瞬间被火焰包围,她跑出卧室尝试扑灭身上的火,但是没走几步又摔倒在地上。

桂翠看着镜子里被烧得发烫的自己,哀求着李强带他去医院。“我答应给你治好”,但是李强提了一个要求,“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,否则你和家人就有危险,“我知道你家人都住在哪。”

事发当晚,桂翠没有把遭遇告诉医生,没有报警,甚至没有告诉家人朋友。李强软硬兼施,威胁桂翠的同时,假意承诺“会给你医好,给你结婚生孩子。”

而彼时,桂翠的心里只剩下害怕。


逃离

桂翠面部、胸颈部、腹部及部分四肢收到III度烧伤,司法鉴定显示,其伤势构成三级残疾。伤势并没有李强说得那样“三四个月就好了”,桂翠暂留在李强家中休养,却看着自己的受伤的身体开始发炎感染,状况愈发糟糕,体重一度降至40公斤以下。

而那位施暴者,拿走了桂翠的手机,控制着她向外通信,甚至模仿桂翠的口吻与她的家人、朋友联络。

直到事发后的第48天,桂翠才找到了一个求救的机会。她趁李强短暂外出的时机,通过微信将自己的伤势照片和李强住处的定位发给了闺蜜陈芳(化名)。次日,陈圆圆报警,与派出所民警来到李强家中。李强曾试图阻止民警进屋,陈圆圆清楚地记得,当她冲进屋里见到桂翠时,两人抱在了一起。“就是他,就是他把我烧伤的”,桂翠一直指着李强,腹部上还在流脓,“赶紧把他抓了。”

然而,李强并没有像桂翠所想的那样被“抓进去”。由于错过最佳报案时机,警方已无法固定证据。

因为这第一次报警,桂翠的母亲王顺琴才知道女儿的事情,她马上放下了手头所有的工作来到昆明,却几乎认不出眼前这个被纱布包裹着的女孩,是自己的女儿。

面对桂翠的家人,李强在人前再次承诺“无论如何把你治好,出国也要把你治好”,这一度甚至让王顺琴不知如何处理而心软了。

桂翠也把最后一丝希望放在李强的承诺上,她和闺蜜生怕如果现在离开李强,那么他就不会对伤情负责了。

李强事发时的“承诺”也随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崩塌,他开始斥责桂翠,甚至施虐于桂翠仍有感染的面部。而当李强在外结交新的女友之后,他把日常换药、擦身等任务扔给桂翠。

在9个月的感染期内,桂翠一直缺乏照顾,体重已经跌至不到40公斤,身体愈发虚弱,王顺琴实在忍不住接走了她。

2015年8月19日,昆明盘龙公安分局金沙派出所立案侦查。次年8月,桂翠收到了一个通知书,警方以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不大,不确认为犯罪为依据,撤销了她被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。


诉讼

桂翠只能将希望寄托于民事诉讼,期望以此来争取正义,获得赔偿。

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桂翠手中为数不多的证据,是她偷录

王顺琴接女儿回来后做了几个决定,她四处举债,一是筹钱给桂翠做疤痕修复手术,再者是提供本金给她开个照相馆,分散注意力,最后,就是准备为女儿打官司。

期间,桂翠的父亲桂文兴于2016年11月4日去世了,走时依然留下对女儿未来的担忧,只剩下王顺琴为女儿去奔波了。

“我感到特别无助。很多证据已经缺失了。”代理此案的黄律师并不乐观;“这个案子本身是个矛盾在于,公安机关已经做出了撤销案件的通知书,认为没有办法达到立案的标准,这个起因经过是她被泼了酒精。公安机关认为是意外事件,律师要证明证明受伤的起因是跟被告人有关的,恰恰是公安否定不认可的,法院如果判定是有关的,就会与公安的行为产生矛盾了。”

2017年6月12日,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桂翠诉被告李强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纠纷权赔偿经济损失80万元的诉讼请求。如今,桂翠和母亲决定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

影像报道 | 冯海泳

编辑 | 杨深来 黄文礼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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